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徐:好评
住在这里很方便,走出酒店孩子就可以喂喂海鸥,海边抓小螃蟹,隔壁的鲸咖啡什么的都是孩子喜欢的
林城渊:好评
环境很好呀,就在市中心,服务也很到位的
两个孩子:好评
我们全家来玩,首先房间设施不错,儿子在浴缸里玩的很开心??,淋浴水也够大。其次也是最主要的,我让我老公先下楼退房,我和两个儿子后下来结果我忘记取押金了,(需要拿押金单或本人领取)都到火车站了才想起来所以联系了前台,最后前台刘经理人特别好给我特别处理同意微信转账给我。我真的觉得这个酒店的服务非常好。服务人员也非常好。(早餐虽然品种很多但如果做的好吃点就更好了,有点淡)